院會費繳費辦法

  • 院會費收費辦法:
  • 院會費收費標準為新台幣4500元整,若因應近年物價波動,當屆院學會有權調整院費收費標準,其調整幅度及程序,於學期開始前兩個月公告。
  • 該學年度的新生依規定繳交111學年度觀光學院院費新台幣4500元整。
  • 低收入戶者,請先上學務處→相關法規→生活輔導組相關法規,請查看雜費優待減免申辦須知,符合以上規定者繳交新台幣3500元整,並在開學時繳交證明給111院學會總務長。
  • 已繳交院費新台幣4500元整且之後轉至國際學院者,將會把院會費轉交給國際學院,不用繳兩次院(系)費。
  • 本會總務組於學期初新生手冊公告活動總預算,並於每項活動後公佈活動決算表,於各班班級櫃及公佈欄。

 

  • 退費辦法:
  1. 退費條件凡院學會會員,於學期中遇轉學、轉系、退學者,會員繳交申請表(含學生證正反面影本、註冊組相關證明文件正本)至院學會總務組申請,經審核資料無誤後,即可提請退還院會費。
  2. 凡辦理休學者,不退院會費;復學亦不再收取院會費。
  3. 本會會員,若依不得已情況辦理延畢,不另外收取院會費。
  4. 轉出觀光學院,院學會退費標準:

如有「退學、轉學、轉系」上述條件者,經出示證明由系學會總務長予以核實無誤者得以退費,且保留影本。退還費用之金額如下:

  • 大學一年級未開學,退還新台幣4500元整。
  • 大學一年級上學期結束,退還新台幣1800元整。
  • 大學一年級下學期結束,退還新台幣1400元整。
  • 大學二年級上學期結束,退還新台幣1000元整。
  • 大學二年級下學期結束,退還新台幣800元整。
  • 大學三年級上學期結束,退還新台幣600元整。
  • 大學三年級下學期結束,退還新台幣400元整。
  • 大學四年級上學期結束,退還新台幣200元整。
  • 大學四年級下學期結束,退還新台幣0元整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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