院學會繳費辦法

  • 院會費收費辦法:
  1. 院會費收費標準為新台幣5200元整,因應近年物價波動,當屆系學會有權調整院費收費標準,其調整幅度及程序,於學期開始前兩個月公告。
  2. 該學年度的新生依規定繳交106學年度觀光學院院費新台幣5200元整。
  3. 低收入戶者,請先上學務處→相關法規→生活輔導組相關法規,查看100學年度雜費優待減免申辦須知,符合以上規定者繳交新台幣4400元整,並在開學時繳交證明給106院學會總務長。
  4. 該生入學為觀光學院,但之後經由考試轉至國際學院學生者,於暑假期間請先繳交院費新台幣5200元整給觀光學院,開學前如果確定為國際學院學生者,觀光學院院學會把該生的院會費轉交給國際學院,不用繳兩次院(系)費。
  5. 轉出學生一律於開學後兩週內,由本人提供相關證明文件繳交至本會總務長,並辦理相關退費手續,請於規定期限內辦理,逾時則視為棄權。
  6. 對本會之資金去向有所質疑者,可向各班監委提出,並於監委會議時,由本會總務組長處報告相關資金去向及證明文件。
  7. 本會總務組於學期初新生手冊公告活動總預算,並於每項活動後公佈活動決算表,於各班班級櫃及公佈欄。
  8. 只要是觀光學院-觀光事業學系、餐旅管理學系、休閒遊憩管理學系之成員,均應繳交院會費。
  • 退費辦法:
  1. 退費條件凡院學會會員於學期中遇轉學、轉系、退學者,會員繳交相關證明文件(學生證正反面影本、註冊組相關證明文件正本)至系學會總務組,經審核資料無誤後,即可提請退還系會費。
  2. 凡辦理休學者,不退院會費;復學亦不再收取院會費。
  3. 本會會員,若依不得已情況辦理延畢,不另外收取院會費。
  4. 退費標準按照每學期活動花費,除以本會成員人數,計算出每人每學期之活動花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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